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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炭挥发分测试标准规范--华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

煤炭挥发分测试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GB/T 212-2008,核心条件为900℃隔绝空气加热7分钟,关键步骤包括样品制备、温度控制及结果计算。

 测试标准与核心参数

根据国家标准GB/T 212-2008《煤的工业分析方法》,煤炭挥发分测试需满足以下条件:

加热温度:(900±10)℃(马弗炉需在3分钟内恢复至目标温度)

加热时间:7分钟(含温度恢复时间)

环境要求:隔绝空气(使用带盖瓷坩埚)

关键步骤与仪器 

步骤

操作要点

依据标准

样品制备

煤样需研磨至粒度<0.2mm,褐煤和长焰煤需预先压饼并切成3mm小块

GB/T 475—2008

称量与装样

称取1±0.01g煤样,平铺于坩埚中并盖严盖子

GB212—91

 

加热与计时

马弗炉预热至920℃,放入样品后3分钟内恢复至900±10℃,总加热时间7分钟

GB212—91

 

冷却与称量

取出后空气中冷却5分钟,再入干燥器冷却至室温(约20分钟)后称量

GB212—91

 

 

计算公式:挥发分(%)=(加热后质量减少量/煤样质量)×100% - 水分含量

精密度要求:不同挥发分区间允许误差不同,如挥发分>20%时,重复性限为0.50%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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